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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功代理首例社会化律师调解案件

- 2019年06月03日 -


吴先生和小张(均为化名)系朋友关系,2013年的时候吴先生出借给小张14万元,双方约定小张每月支付百分之一不到的利息给吴先生,一年之后归还本金。一晃五年,吴先生虽屡次催款但小张以经济困难为由未支付吴先生任何利息也一直未归还本金。吴先生找到本所樊志超律师代理该案件,樊律师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鉴于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提议如果双方各让一步的话,或许该案件可以通过律师调解来解决,这样一来既有约束力,又不伤和气。


鉴于调解回避制度,本所律师调解室不能直接受理本案的律师调解工作。故樊律师特向同为杭州市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名单里的浙杭所申请委托调解,后于2019510日在浙杭所律师调解员吴律师、倪律师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并在调解员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2019514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申请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赋予强制执行力。

该案是首例由当事人委托并付费的社会化律师调解案件,证明作为一种纠纷化解机制,律师调解有着其高效、便捷等优势。康城所作为首批入选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将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完善调解工作室工作场所及保障措施、建立相关调解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